- 部门概况
部门简介
学校审计处组建于1999年,是学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的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法独立、客观地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审计处内设财务审计科和基建维修与设备服务审计科,在编在岗8人。现有处长1人,副处长1人,科长2人,副科长1人,审计员3人。其中,具备高级专业职称2人,中级专业职称5人。
学校党委和行政十分重视内审工作。内审工作在校长的主管下,在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维护学校经济秩序、促进增收节支和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处代表学校制定了学校系列内审制度,学校内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教学中心工作服务,为决策层宏观决策服务,提出多条审计建议被采纳,为学校节支大量资金。
建处以来,审计处三次被学校评为年度先进单位。学校连续六年被审计厅评为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九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八年被常德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3月,审计处被学校工会评为芙蓉标兵岗单位,2006年3月被省教育工会评为芙蓉标兵岗单位。在全省内审项目评比中,我校基建审计项目获全省优秀审计项目奖,其中四年获全省基建审计项目最高奖项,2009年3月获一等奖,实现了全省基建审计项目一等奖零的突破,也是我校审计项目省级一等奖零的突破。2011年、2014年被省审计厅评为“2008—2010年度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2011—2013年度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度、2013年度均在全省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比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和一等奖;2018、2019年两次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项目优秀项目”。校长获省教育厅授予的“全省特别重视审计工作的领导”的称号。内审工作和人员共获国家级奖励3人次,省级奖励26人次,市级奖励19人次,校级奖励42人次。(相关数据统计截止至2023年8月)
机构设置
机 构 |
姓 名 |
职 务 |
办 公 地 点 |
办 公 电 话 |
处 领 导 |
孔 健 |
处 长 |
逸夫楼A303 |
0736-7186829 |
陈志岗 |
副处长 |
逸夫楼A302 |
0736-7186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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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科 |
田金艳 |
科 长 |
逸夫楼A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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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滔 |
副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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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维修与设备服务审计科 |
熊 高 |
科 长 |
逸夫楼A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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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 玲 |
科 员 |
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审计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二、 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
三、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 接受委托,对学校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五、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六、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标、议标和概(预)算、决算及全过程审计。
七、负责对学校财产、物资、设备的购置、存贮、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学校对外对内的重大投资项目、合作项目及有关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九、负责对国家或上级部门、学校要求审签的项目、专项经费的结算、决算进行审签。
十、 对严重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十一、协助配合国家审计。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十二、对学校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十三、监督检查经校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十四、通过审计提出改进学校财经管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堵漏防弊、提高办学效果和经济效益的建议,为学校党委和行政决策服务;对于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并推广其先进经验。
十五、纠正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及铺张浪费行为,并依法提出经济处理意见,报经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性质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提请学校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十六、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十七、组织审计工作人员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学习审计、财经法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审计知识的培训工作。对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组织并参加各级学会、协会的活动。
十八、做好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在处领导的领导下,主持财务审计科的工作。
二、编制财务审计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统筹安排全科工作。
三、负责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效益审计、资产负债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任务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项目审计小组的组织和管理,召开审计小组会议,进行工作布置,提出审计要求,协调审计工作。
五、按照审计程序和项目质量控制要求检查审计组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等相关文书资料。
六、负责对本室人员的业务考核、审计质量考核,指导审计人员的业务,对审计质量负责;
七、负责对相关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八、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财务审计资料,将完整的资料交办公室存档。
九、做好科内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建维修与设备服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努力钻研审计理论和建筑工程造价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不断提升业务技能。
二、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三、根据处内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基建审计科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做好工作总结。
四、负责基建和修缮工程主要材料采购项目的价格审计,招投标工作、合同、协议审签及履行相应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达到审计监督目的。
五、负责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概 ( 预 ) 算执行情况审计、决算审计、竣工验收工作及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有住房及集资房交易价格评估监督工作。
七、负责委托中介机构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
八、开展基建工程项目特殊材料及检测等费用计取专项审计调查。
九、为学校提供与工程审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相关的法规、政策、工程定额及取费标准、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咨询报务。
十、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基建修缮工程管理部门和社会审计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
十一、协助建立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工作档案,确保基建修缮工程审计资料完整归档。
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