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至6月3日,副审计长余效明在辽宁省进行了工作调研。调研期间,她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审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她强调指出,根据《审计署2006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两个并重”的要求,地方审计机关要在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上下功夫。
余效明指出,开展效益审计,首先要确定目标,确定目标时要考虑其重要性、时效性、可行性和增值性(如审计成果可利用程度,被审计单位可改进空间);其次要选择恰当的评价标准,效益审计的评价标准具有多样性,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强制性(政策、规范)、指导性、导向性、技术性、公允性、可行性、合理性、比较性等标准,科学恰当的评价标准是搞好效益审计的关键;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审计调查方法,如经济技术分析、成本效益分析、指标对比分析、数据统计分析、符合性测试、业务流程循环测试、问卷调查、表格调查以及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法,获取相关数据和情况,实现审计目标。
余效明说,开展审计调查,要获取大量信息资料,根据数据分析、趋势分析,提炼观点,提出综合性、宏观性、建设性的调查意见与建议。审计调查报告要脱离一般审计报告“基本情况———发现问题———意见建议”这样三段论式的模式。余效明同时指出,各级审计机关要从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反映问题、审计建议等四个方面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辽宁省审计厅、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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