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IA《内部审计师》杂志2002年10月这一期中,Paul J.Smith Jr发表了“双赢合作”一文,讨论了内部审计师与审计部门以外的专家(以下简称外部合作)进行有效合作的问题,并集中探讨了审计工作的外部合作方式的有利之处与不利之处。
一、运用审计工作的外部合作方式,具有许多有利之处
1、 外部合作者经常具有内部审计人员所不具备的一些专业技术。
2、外部合作者有可能对项目的内部审计过程提出一些新的构思。他们经常能发现内部审计人员难以发现的改进工作的方法。他们有可能更好、更快、更节省地进行审计,并能中止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3、通过内部审计师与外部合作者的合作,能够增加内部审计师的知识和技能,而这些正是其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4、外部合作者有助于减少或有支出,例如,可满足一些客户非预期审计的需求。与一个当地的外部合作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很多情况下会使公司获得许多好处。
5、外部合作者比雇员容易撤换。例如,如果发现雇佣的外部合作者不很适合审计项目的需要,有时仅通过一个电话就可以撤换。
二、运用审计工作的外部合作方式也有一些不利之处
1、你难以确定第一次进行合作的外部合作者的能力。他们有可能不能完成工作,而你不得不撤换他们。尽管取消一个合同较为容易,但这往往意味着你必须重新开始,即意味着时间的浪费、成本的提高和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的窘境。
2、每个公司的企业文化因其观点、价值和交流方式不同而具有独特性。对于新的外部合作者来说,文化的独特性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并有可能将他们引向歧途。重复使用外部合作者有助于减少这些问题,但是也还是要尽量适应公司文化。
3、由于认为依靠自身力量就能完成审计工作,公司内部人员可能不满意一些审计工作的外部合作项目。特别是在项目利润较高,而外部合作者参与原因不明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上述情况。
4、很容易形成对外部合作者的依赖性。坚持传统的做法是人类的天性,一般来说,客户希望获得有声望公司里专业人士意见的愿望往往会形成这种依赖性。
5、计划和完成一个有效合作计划所需的资料可能非常重要。事实上,由于各种原因,审计的外部合作方式不一定能达到满意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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