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20 点击数: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中央有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有关省级审计机关:

为了总结表彰2017年至2019年我国内部审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现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者奉献担当、创新发展的新风貌,推动内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中内协”)根据中央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拟于2020年开展2017-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已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据此,协会成立“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就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审议通过了表彰名额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的时间范围:2017年至2019年。

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中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在部门、单位制定实施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 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设置,人员配备合理。部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利用。

3. 内部审计工作结合部门、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内部审计模式,在促进部门、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4. 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与业绩。

5. 内部审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积极探索质量评估工作,近3年来内部审计工作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 拥有一支胜任审计工作需要的内部审计队伍,并积极参加各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活动,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积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后续教育。

7. 所在部门、单位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且下级单位多数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

(二)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 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积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并取得突出成绩。

3. 重视学习审计业务,积极参加后续教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5. 在评选的时间范围内连续从事内部审计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保证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中内协成立“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先’领导小组”),组长由协会会长担任,副组长由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内协秘书处,协会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加强对“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的参与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把“双先”质量关,确保能够把工作业绩突出、思想作风过硬、领导满意、群众认可的内部审计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四、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依据2017至2019年各省级行政区域内和各中央单位(含下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统计数量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各地区和各中央单位的具体分配名额,由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未分配名额的中央单位,可按评选条件直接向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由领导小组进行遴选。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遴选和申报阶段。

2020年4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完成“双先”候选对象的遴选和材料申报工作。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负责在本地区单位范围内(原则上不含中央单位在当地的下属单位)组织遴选和申报;省级协会已注销或无法承担组织遴选申报工作的,由中内协委托省级审计机关组织遴选和申报。分配名额的中央单位,由总部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遴选和申报;未分配名额的中央单位,可按评选条件直接向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未分配名额的其他单位,可按评选条件向注册地所在地区负责组织遴选申报的单位推荐候选对象,没有明确组织遴选申报单位的,允许地方单位直接向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认真、扎实地做好“双先”申报工作,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件至zonghe@ciia.com.cn):

1.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2017-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发展情况的综合性总结材料(一式1份);

2.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一式2份,格式电子版在中内协网站www.ciia.com.cn“会员服务-双先表彰”栏目下载);

3.申报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一式1份。事迹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翔实具体,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审核阶段。

2020年8月下旬至2020年9月下旬,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收集、整理各项申报材料,完成初审工作,向领导小组提交初审结果,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公示与表彰名单确定阶段。

2020年10月上旬,经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审核后,对拟表彰名单在中内协网站(www.ciia.com.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上进行公示。

2020年10月下旬,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表彰名单,由中内协发出表彰决定。

(四)表彰阶段。

2020年11月,中内协拟召开全国内部审计“双先”表彰大会,向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和奖牌,向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和奖章,宣传交流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事迹。

六、有关要求

(一)参与推荐、遴选和申报的单位要以“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总结近年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掌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翔实情况。

(二)拟推荐、申报“双先”的候选对象所在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程序,要充分听取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被审计对象等有关方面的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后再确定侯选名单,在所在单位公示后进行推荐或申报。

(三)负责遴选和申报工作的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组织单位应成立“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遴选、汇总申报工作,要以评选条件为依据开展遴选和申报,不能仅凭印象、凭经验。通过严肃认真的评选审核,真正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大家公认的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遴选出来,使评选活动起到表扬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

中央单位、省级协会、省级审计机关遴选出的“双先”候选对象在向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正式申报前,应选择恰当方式在所属系统、所辖地区内进行公示;省级协会在公示前还应当先征求省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四)本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有行政级别的单位,副厅(司局)级(或相当于)及以上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参评;处级干部申报先进工作者从严掌握,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将按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加以控制。

(五)中央单位在地方的下属单位及其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由中央单位进行申报。

(六)任何单位不得通过不同渠道分别申报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已申报为先进集体的,不得从该集体中遴选先进工作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七)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不得以内部审计机构公章代替。

(八)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疫情期间避免开展易造成人员聚集的相关活动,提倡采用非接触的工作方式。中内协的表彰大会也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确定具体时间和方式。

七、联系方式

中内协“双先”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吴晓军 张博文 臧伊杰  李云頔  贾心悦

联系电话:010—82199839  9840  9853  9858  9876

传    真:010—82199876

电子邮箱:zonghe@ciia.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嘉宾楼

邮政编码:100873

中内协网址:www.ciia.com.cn

 

附件:

2020双先表彰方案通知: 2020双先表彰方案通知.pdf

1.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 先进集体登记表.doc

2.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先进工作者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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