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
关于开展2014年至2016年全省内部审计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内部审计师协会,中央驻湘企业、事业单位,省直有关行政、企业和事业单位:
为总结2014年至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展示内部审计发展的最新成果,展现当今我省内部审计工作者甘于奉献、创新进取的新风貌,推动内部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文件精神(中内协发〔2017〕16号),经湖南省审计厅审议同意,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决定于2017年开展全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的时间范围:2014年至2016年。
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含民营、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下同)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在部门、单位制定了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设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利用。
3.内部审计工作结合部门、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内部审计模式,在促进部门、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4.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与业绩。
5.内部审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积极探索质量评估工作,三年来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6.拥有一支胜任审计工作需要的内部审计队伍,积极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的要求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经常性的后续教育培训。
7.所在部门、单位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或下级单位多数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
(二)全省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积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并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学习审计业务,持有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证书或者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简称CIA)证书,积极参加规定的后续教育培训,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5.在评选的时间范围内从事内部审计工三年(含)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保证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经省审计厅领导批准,协会成立“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协会会长担任,副组长由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及部分常务理事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组织“双先”推选工作的市州内部审计(师)协会、拟参评的中央在湘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应当成立推荐单位的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参评对象的遴选和推荐申报工作。
四、名额分配
以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和内部审计各项工作开展、质量和效果等情况为依据,并参考上次“双先”表彰的名额分配数量,确定此次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系统原则上限报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
2017年4月下旬至7月下旬,各单位完成遴选和材料申报工作。各市州内部审计师协会要强化“双先”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积极实施好本地区的遴选、评选工作。评选出的“双先”备选名单应当在本地区公示后,方可向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参评材料。在长沙的中央驻湘企、事业单位,省直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向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其余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内部审计师协会报送推荐材料(申报全国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工作者的推荐材料须在2017年6月25日前报送推荐材料)。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将在全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择优推荐7个先进集体,7名先进工作者,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双先”评选。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扎实地做好“双先”推荐工作,于2017年7月31日前(过期不接受申报),将下列材料报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件至hniia@126.com):
1.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申报全省的一式2份,申报全国的一式4份,格式见附件2、3、4、5,电子版文件和表格及填报须知可到省内审协会或者市州内审协会QQ群菜单“文件”或者公共邮箱hnnsq20039321@163.com(密码20039321)下载);
2.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经验交流材料一式10份。经验交流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翔实具体,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审核阶段
“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区、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收集、整理,必要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完成初审工作后,向领导小组提交初审结果,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公示阶段
2017年9月下旬,“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名单在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阶段
“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表彰名单。召开全省内部审计“双先”表彰大会,作出表彰决定,向内部审计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和奖牌,向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和奖章,并宣传交流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经验。
六、有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总结近年来本地区、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翔实情况。
(二)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切实以评选条件为依据开展评选和推荐工作,不能凭印象、凭经验。通过严肃认真的评选,真正将本地区、本行业公认的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出来,使评选活动起到表扬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申报程序,要充分听取本单位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认真做好公示及公示中反映情况的审核处理。
(四)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应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处级干部申报先进工作者应从严掌握。
(五)中央在湘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由中央单位进行推荐,也可以通过当地内部审计师协会推荐。但不得通过不同渠道分别申报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六)上报材料、表格中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不得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公章代替。
七、联系方式
“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罗四海 谢元发
联系电话:0731—89976731 89976693
邮 编:410001
地 址:长沙市纬二路48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
邮 箱:hniia@126.com
公共邮箱:hnnsq20039321@163.com(密码20039321)
协会网址:
附件:1.2014—2016年全省内部审计“双先”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
3.湖南省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4.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请网上下载)
5.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请网上下载)
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