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浅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与对策

作者: 时间:2012-12-07 点击数: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这足以说明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党员干部权力正确运行,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利于完善对干部的考核、任用、监督;有利于加大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的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干部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因此,面对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解决好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是摆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亟待探讨的问题。就此,笔者谈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成效不明显

从近几年实践看,干部交流较频繁,交流的范围较大,而且多集中在某一时期,组织部门不能及时与审计部门沟通,有时组织部门一次委托十几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审计机关被动接受审计任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打乱了审计工作计划,造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对集中与年度计划之间的矛盾,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查深查透,审计监督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降低了工作效率。

(二)先离任后审计,影响审计成效

尽管两办暂行规定和相应制订的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先审后离”原则,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其特殊规律,审计机关的力量又有限,造成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后审、先升后审”,或者是“边离边审”,存在着不足:一是不能直接对干部任用产生影响。实行先离后审虽然也能为组织部门考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面提供依据,起到鉴证作用,但领导干部已经离任,或者已到了新的岗位,审计后一般无法对领导干部任用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影响审计成效。二是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有的已离任领导干部对审计重视不够,觉得审计情况如何并不影响自己的调动和升迁,提供述职材料不及时,所述内容也不符合审计要求,因此,审计人员在收集资料、查处问题定性和经济责任区分上会遇到很多麻烦,直接影响审计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审计,虽然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要由继任者承担,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手段单一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手段简单,停留在就账查账的基础上,已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形势及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一些问题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查深查透,缺少量化对比分析,造成审计结论内容比较笼统,形式单一,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评价的少,一般只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对部门资产总量、挥霍公款、奢侈浪费、以权谋私、挤占挪用预算资金、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以及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缺少具体的量化对比分析,评价还不够深入、全面、具体,势必造成审计质量不高。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

首先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部分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超越权限的全面评价。在审计评价中,对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如:某领导干部“工作雷厉风行、办事果断”,“被评为XX先进个人”诸如此类评价,既超越了审计权限,也增大了审计风险。二是狭隘片面的简单评价。认为任期经济责任与通常的财务收支审计无多大差别,因此只对领导人所在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作相应的责任评价,这种评价隐藏较大的风险。因为领导人的业绩和责任不仅局限于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简单片面的评价,既不客观也不公正。三是主观的评价。如:“我们认为该同志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办事认真,一决策果断,敢于负责……”。这样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并超越了审计范围,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 其次,审计内容过多,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许多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合并进行,把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这就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涉及事、不涉及人。评价不直接向责任人,似乎怕触及责任人的某根敏感神经。第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

(五)审计成果运用的思路不够宽,工作不够系统,尚不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由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各自工作目标、重点、手段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分歧和差异,但作为委托方的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作为受托方的审计部门,其大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审计部门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将审计的结果通过纪检组织等部门转化利用到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上,这就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近年来各有关部门虽然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也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但相关职能仍然缺乏经常性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职责不够明显具体,整体工作合力发挥不够;工作还不够系统、规范,没有形成统一体系;审计结论侧重对被审计单位的处理处罚,忽视对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和追究;个别领导和一些相关职能部门对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的规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使审计成果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够得到充分运用和体现;审计部门在落实审计决定、意见执行方面缺乏强制措施;个别审计工作人员由于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方面的问题,造成工作质量和效率不够高,也直接影响到审计成果运用的成效。

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一)抓住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拓展审计的深度、广度

对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应从被审计者的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入手,抓住四个方面的重点进行审计,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情况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具体的审计重点包括:

一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情况,全面反映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末资产的真实性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间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投资的收益水平。从而进一步审查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作出的重大投资决策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四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能否认真执行并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作出评价。

(二)客观公正,把握好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由于具有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以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把握好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尺度。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始终做到不脱离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和环境去客观地评价业绩和责任。坚持全面地看待问题,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对领导干部的影响。

二是坚持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

三是坚持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能超越审计职能,对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领导作风,群众关系等进行评价。

(三)加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目前,进行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尚未真正实施"先审计后离任"的制度,往往是领导干部已经调离,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又担任新的职务后,才提请审计部门去审计。鉴于这种现象,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为了做好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大力推广任期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大力推广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这样既便于组织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又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和获取和各种审计资料,避免因时过境迁、人员变动而难于取得审计证据。实践证明,任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扭转了先离任后审计带来的被动局面,也改变了财务收支审计的间断性和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任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优势突出,一是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较高,二是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纠正,三是有利于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及时整改落实。

(四)结合新形势和工作实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是尽快制定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准则》,来指导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解决授权和立项不规范、审计内容不明确、评价标准和审计程序不统一等问题,以做到问题查清、责任到人、评价客观、结论准确。

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考核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各主管干部组织必须结合各个部门的工作特点以及现代干部管理要求制定一套能全面考核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办法。

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审计,涉及相关部门多,单靠审计部门难以独立完成。为此,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规定是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条件。在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挥纪检、组织部门的职能优势,做到集中优势,整合力量,一起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寻求适应新形势、新特点的审计方法

1.期内全面审计与期外适当延伸审计相结合。针对受托审计事项的审计期限,审计人员对期内的经济责任实施全面审计重点,这是必须把握的。但由于党政领导干部领导经济工作具有连续性的特点,适当地有选择地向以往若干年份进行期外延伸审计则是必不可少的。期外延伸审计有助于审计人员掌握被审对象所在单位的原有经济发展基础,经济发展的历史条件,从而把期内审计的责任评价放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来考察,通过纵向比较可以全面客观反映期内经济责任的全貌,从中看出以往的领导者为现在的经济发展打下的基础情况,是否有大量遗留问题,导致后任者还历史欠账而抵消了工作绩效,是否进行了大量的基础性投入为后任者奠定了快速起飞的基础。从而使审计人员能够准确地对被审对象进行评价。

2.账据数表的全面审计与必要的社会调查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考察,必须依据审计项目,对所需掌握的账据数表等原始凭证进行全面核查,从中掌握经济活动的真实资料,但是仅此远远不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所处的工作特点,还应该尽可能多做一些其他方面的社会调查。这种社会调查包括:(1)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2)召开小型座谈会议或个别走访,了解被审对象的工作情况及该地区经济发展的背景;(3)采取抽样调查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对被审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测评。

3.将被审对象的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为了准确地进行经济责任评价,对被审对象必须进行动态的纵向比较,仅此还不够,还必须把被审对象与同类领导干部进行横向比较。通过横向比较,找出被审领导干部所处的准确位置,才能比较出他们在干部队伍中的高低优劣,为纪检、组织部门考察干部、为上级党组织选人用人提供准确的依据。为了便于横向比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该走制度化、经常化的路子,跳出先离后审的圈子,使年度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相结合,并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使之成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信息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供随时查阅。

(六)切实提高审计结果的转化、运用

审计结果的应用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可以发挥审计的威慑和惩戒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选拔人才提供依据。因此,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已迫在眉睫。

1、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建议,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率。审计机关对审计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要定期回访,促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自律,防止个别人离任时转移资产、私占公物等。

2、选准审计结果运用的切入点,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审计部门应该积极协调组织、人事等部门,综合分析审计结果,选准审计结果运用的切入点,一是将审计结果存入干部管理档案,为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提供决策信息,使审计工作真正成为领导决策和民众的眼睛。二是利用审计结果使离任领导和接任领导顺利交接,分清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既是离任领导干部的“业绩鉴定书”,又为接任领导交清了真实家底,使“走的清白,接的清楚”。三是利用审计结果将干部监督关口前移,认真分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倾向性问题,不断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纯洁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制度。审计是手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最终目的是正确考核和使用干部。因此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制度是提高审计结果利用的一条有效途径。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制度。

(七)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制度,防范审计风险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这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之策。一是审计机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对审计干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轮训工作,加强后续教育。二是加强对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树立全局观念、政策观念,培养宏观意识,学会历史地、全面地、系统地、辩证地看问题。三是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教学,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尽快适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要求,尽可能地做到审计干部个体一专多能,整体多层次、多学科的知识构成,努力造就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审计干部队全。

2、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努力提高审计质量。

(1)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在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过程中,一但忽视审计风险的控制,将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增加审计风险意识,刻苦学习钻研审计专业知识,尽快掌握现代审计手段,提高审计专业水平。

(2)搞好审计风险预测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基矗在开展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必须做好审前调查,预测潜在的审计风险。通过调查了解事先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情况,及时调整审计方案突出审计重点、明确审计内容、确定审计方法、划分审计范围。

(3)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必要条件。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到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决定等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审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监控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审计质量抽查、复核、考核制度,严格审计质量标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力争每个审计项目都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努力减少和降低风险因素。

(4)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开好职工座谈会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保证。在实施对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介绍和汇报,对于领导干部在述职报告中自我认定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与单位职工座谈会的形式予以确认,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进一步深入调查和查证,加以分析判断,彻底弄清事实,辩明是非,努力消除审计风险。

总之,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推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其责任重、风险大。通过这项制度的实施,能够使在任的领导干部时时处处自省,凡事防微杜渐,同时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遏制腐败、搞好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需要在各方面不断实践、反复探索,使之日趋完善。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邮编:415000 电话:0736-7186029
Copyright 2014 湖南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