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6 14:28:55
中内协发〔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南京审计大学,其他有关高等院校、单位:
受审计署委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与审计署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司联合开展2019至2020年度4项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研究,参照《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审会发〔2009〕3号)的规定,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课题组。课题及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一、新时代内部审计基础理论研究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并对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审计监督的政策措施,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2018年,审计署修订出台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召开了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与此同时,近年来内部审计实践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内部审计的职能目标在深化、业务范围在拓展、技术方法在更新。为此,有必要对新时代内部审计新使命、新目标和新职责等加以研究,以推动新时代内部审计的新发展。本课题应在分析研究新时代内部审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基础上,重点研究新时代内部审计的概念体系、职能定位、职责边界、法律责任等基础理论问题。
二、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内部审计研究
2017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围绕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内部审计在实现国企国资审计监督全覆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包括:实现国企国资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意义;当前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全覆盖的实现路径;监督的重点内容等。
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研究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规定“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本课题主要研究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国内外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法规制度、实践经验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提出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总审计师制度的模式类型,总审计师的职能定位、职责权限等,为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提供理论指导。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研究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规定的内部审计职责中包括“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这是内部审计推动所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本课题主要研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的重要意义,总结以往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探索开展该项审计的目标、内容、组织方式、实施方法、结果运用等。
根据相关规定,审计署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司委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此次课题招标的具体组织工作。以上课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凡符合《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审会发〔2009〕3号)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填写《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见附件),于2019年5月2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申请表纸质件(一式10份)邮寄至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准则与学术部,并将申请表电子件发送至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准则与学术部邮箱(zhunze@ciia.com.cn)。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务必在主题栏标明“2019课题申报”字样。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院内(邮政编码:100873)
联 系 人:尤广辉 胡虹
联系电话:010-82199847
附件:
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doc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审计署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司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