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高校中层干部正确履行任期经济责任初探

作者: 时间:2011-01-10 点击数:

高校内审工作要取得实效,应选准适当的切入点。我曾在《教育审计》上发表了“防范胜于纠正”一文,从我院经济合同审签的实践角度强调了内审的防范胜于纠正这一理念。2005年,我有幸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内审培训班,得益于张坤老师授课启示,对这一理念在理论上有了更深化的认识。现结合我院今年新修订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新一轮院属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签订的经济责任书,试就高校中层干部正确履行任期经济责任这一课题进行一些初探,意在经济责任审计的防范同样胜于纠正,具体概括为以下四个强化。

一、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感是高校中层干部正确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既然已经签订了经济责任书,就不应该让它成为一纸空文,而应逐条落实到工作的实处。应时时明确自己和本单位的经济责任范围,提高对经济管理的认识。高校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一般来说主要有资金是否安全,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或流失,收费行为是否规范,财务管理是否加强,固有资产、无形资产、资金使用效益是否提高等等。财务管理是重点,财务管理中预算管理又是重中之重,预算是经济工作的“指挥棒”,应将预算执行的责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注重整体责任布局,注重与校内其他单位的责任配合,确保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经济工作环境一方平安。

二、强化法制意识。依法办事是高校中层干部正确履行任期经济责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法高于一切,工作中难免碰到诸多合理不合法难处理的纠纷,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处理相关经济责任关系,在本单位要依法依规制定各岗位的经济责任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对上要本着对主管校领导负责的态度,不能盲目服从上级的意图,认为不当的应慎重提出,避免学校经济利益的损失,也不能将本单位出现的问题瞒报、谎报、缓报主管校领导,同时应承担自己的相关责任。重大问题应坚持集体决策,正确处理前任责任与接任责任,不越权、不越位,正确处理本单位经济利益,不设“小金库”,坚持“收支两条线”,完善本单位经济管理制度,建立经济责任体系。

三、强化廉政意识。廉洁奉公是高校中层干部正确履行任期经济责任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在2004年11月召开的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批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意义”。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新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制度,该项工作越来越得到党和国家各级领导的重视。作为高校中层干部,理应警钟常鸣,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其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时被查出有经济问题,倒不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时时告诫自己正确行使权力,制约和及时控制滥用权力,提前防止自己出现经济问题,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四、强化效益意识。提高效益是高校中层干部正确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最终要达到的基本工作目标。本单位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金的使用效益如何,产生了怎样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判断经济责任履行的实践标准,因为经济责任和社会(政治)责任是不能脱节的,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效果最终要体现在这两种效益中,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点。

前车之鉴是对我们最好的警示。为了有效规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潜在的审计风险,主要控制点除了环境、委托者、管理等客观因素之外,最主要的风险源和管理单元就是人,因为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让我们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和客体控制好风险,愿高校中层干部在正确履行任期经济责任的风雨途中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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